賽事 |
全程馬拉松輪椅賽事 (42.195公里) |
三公里輪椅賽事 (3公里) |
年齡 |
凡20歲或以上均可參加 |
凡16歲或以上均可參加 |
起跑時間 |
上午6時10分 |
上午6時正 |
起點 |
九龍尖沙咀彌敦道 |
香港灣仔運動場 |
終點 |
香港維多利亞公園 |
香港維多利亞公園 |
比賽時限 |
全程 : 2小時40分 |
全程 : 30分 |
名額 |
20 |
30 |
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大會保留提早截止報名日期的權利,而不需另行通知 |
報名費 |
港元300 / 美金40 |
報名截止日期 |
2011年11月30日 |
紀念品 |
參賽者可獲大會T-恤、紀念品等乙份
大會將以郵寄方式,寄發證書給予所有於賽事指定時限內完成比賽之參賽者 |
查詢 |
網址: www.hkmarathon.com
電郵: hkmarathon@hkaaa.com |
電話: (852) 2577 0800
地址: 香港九龍旺角郵政信箱79494號 |
| 報名辦法 |
請按此下載及填妥報名表,連同以下文件於2011年11月30日或之前,一併寄回馬拉松秘書處收 (香港九龍旺角郵政信箱79494號)。敬請留意有關參賽資格之詳情,並請選擇以下其中一種報名繳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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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卡付款
請填妥報名表內的信用卡付款資料 (信用卡有效期必須至2012年4月或以後)。
e-link card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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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支票付款
劃線支票祈付 『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有限公司』(於背面寫上參賽者之姓名及身份證 / 護照號碼),連同填妥之報名表一併寄回。付款以最後收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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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現金存款
請把報名費存入以下渣打銀行戶口:
戶口名稱: 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有限公司
戶口號碼: 433-0-007436-5
必須把銀行現金存款收據正本 (於背面寫上參賽者之姓名及身份證 / 護照號碼) 連同填妥之報名表一併寄回 。 請保留入數紙之影印本以便日後跟進或查詢。
銀通/渣打銀行萬里靈自動櫃員機過數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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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 |
- 參賽者於填寫報名表前,請小心閱讀以下之重要事項和條款及細則。
- 參賽者若要求更改或索取申報的個人資料,請與馬拉松秘書處聯絡。
- 參賽者應於比賽前進行充足的訓練。
- 參賽者於比賽日前如有身體不適,建議請教醫生意見後,方可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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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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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馬拉松輪椅賽事
- 全程馬拉松輪椅賽事之參賽者,必須年滿20歲或以上方可參加。
- 參加者必須在報名時提交1) 殘疾人士登記證 或2)專科醫生或 3)政府醫生 所簽發的傷殘人士證明文件,以證明其身體殘疾。
- 參賽者必須曾獲國際殘疾人奧委會所頒發之T53或T54證書,並與報名表一拼遞交。
三公里輪椅賽事
- 三公里輪椅賽事之參賽者必須年滿16歲或以上方可參加。
- 參加者必須在報名時提交1) 殘疾人士登記證 或2)專科醫生或 3)政府醫生 所簽發的傷殘人士證明文件,以證明其身體殘疾。
- 參賽者必須帶參賽用之手推輪椅,出席2011年12月18日之『渣打馬拉松2012 - 三公里輪椅賽入圍賽』,並須於30分鐘內完成3,000米及3分鐘內完成傾斜測試,方能獲參加2012年2月5日之三公里輪椅賽資格。如參賽者未能參加入圍賽,大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而報名費將不獲發還。申請者將於2011年12月7日或之前獲專函通知入圍賽細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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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輪椅標準及須知 |
全程馬拉松輪椅賽事
全程馬拉松輪椅比賽輪椅標準 (以下是根據國際殘疾人奧委會的條例。倘英文本與中文譯本任何不相符之處,則以英文本為準。)
- 輪椅應有兩個大輪及一個小輪。在所有比賽中,小輪必須放在輪椅的前方。
- 輪椅任何一部分闊度均不能超出前軸輪的軸心及兩個後輪的軸心。輪椅主體離地面的最高應為 50厘米。
- 輪椅的垂直平面不能超出後輪的邊界。
- 已充氣的大輪的最大直徑不能超過70厘米,而已充氣的小輪最大直徑亦不能超過50厘米。
- 每一個大輪只允許有一個平而圓滑的推輪輞。只有單手的輪椅參賽者才可獲豁免此規例。
- 輪椅參賽者不准使用機械齒輪或槓桿作賽。
- 輪椅參賽者可以用手推動輪椅或者使用機械轉向裝置。
- 輪椅參賽者可以用手轉動前輪轉左或右。
- 公路賽不允許使用鏡子。
- 所有輪椅參賽者必須戴上頭盔。
輪椅參賽者於比賽日到達指定的集合地點後,工作人員將會再一次量度及檢查各參賽者的輪椅是否合乎大會標準,及帶領各參賽者前往起點。比賽開始前及完結後,工作人員均有權可再次檢查各參賽者的輪椅。
於比賽期間,輪椅參賽者必須確保其下肢身體不會接觸地面及賽道。
輪椅參賽者有責任確保他們的輪椅符合上述規定的要求。比賽不會因參賽者需要調校其輪椅而作出延誤。
參賽者必須顧及賽道上其他參賽者之安全。
大會委任的技術裁判將裁決輪椅的安全性及各參賽者的使用輪椅方法。
三公里輪椅賽事
凡於2011年12月18日『渣打馬拉松2012 – 三公里輪椅賽入圍賽』成功通過大會賽道測試,並符合以下要求之手推輪椅,均符合三公里輪椅比賽資格:
- 輪椅參賽者不准使用機械齒輪或槓桿作賽。
- 輪椅參賽者可以用手推動輪椅或者使用機械轉向裝置。
- 輪椅參賽者可以用手轉動前輪轉左或右。
- 公路賽不允許使用鏡子。
- 所有輪椅參賽者必須戴上頭盔。
輪椅參賽者於比賽日到達指定的集合地點後,工作人員將會再一次量度及檢查各參賽者的輪椅是否合乎大會標準,及帶領各參賽者前往起點。比賽開始前及完結後,工作人員均有權可再次檢查各參賽者的輪椅。
於比賽期間,輪椅參賽者必須確保其下肢身體不會接觸地面及賽道。
輪椅參賽者有責任確保他們的輪椅符合上述規定的要求。比賽不會因參賽者需要調校其輪椅而作出延誤。
參賽者必須顧及賽道上其他參賽者之安全。
大會委任的技術裁判將裁決輪椅的安全性及各參賽者的使用輪椅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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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取號碼布及計時晶片 |
凡申請參加三公里輪椅賽之報名者,將於2011年12月7日或之前收到大會以郵寄方式寄出之通知書,通知出席有關『渣打馬拉松2012 – 三公里椅賽入圍賽』及有關安排。
『接納通知書』將於2012年1月10日或之前,以郵寄方式寄給所有成功登記之全程馬拉松及合資格之三公里輪椅賽參賽者。
參賽者必須於2012年2月3日攜同參賽用之輪椅及大會發出之『接納通知書』正本,親臨維多利亞公園,出席特別為輪椅賽事而設之賽事簡報會,並領取號碼布及計時晶片。與此同時,工作人員將會量度及檢查各參賽者的輪椅是否符合大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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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賽當日將不會派發任何號碼布、 計時晶片及紀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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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者須知
參賽者須知、全程馬拉松輪椅賽事及三公里輪椅賽事之補充資料,將於領取選手包當日 (即2012年2月3日) 一併派發,請於賽事舉行前細閱。 |
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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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程馬拉松輪椅賽事之參賽者必須年滿20歲或以上 ,而三公里輪椅賽事之參賽者必須年滿16歲或以上。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有限公司(大會)有權在比賽之前 / 後或進行比賽過程中,查核參賽者之年齡。
- 參賽者須於比賽報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30日或以前遞交填妥之報名表。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 大會將保留於報名名額已滿時,提早截止報名日期的權利,而不需作任何通知。大會保留限制及拒絕接受報名的權利。
- 所有輪椅賽事的參賽者於報名時,必須提交醫生或政府簽發的傷殘人士證明書,以證明其身體殘疾。
- 全程馬拉松輪椅參賽者,必須曾獲國際殘疾人奧委會所頒發之T53或T54證書,並與報名表一併遞交。
- 大會將保留權利聯絡申請者,查詢有關其報名資料之事宜。
- 所有未能通過 『渣打馬拉松2012 - 三公里輪椅組入圍賽』資格之三公里輪椅賽事申請者,大會將於2012年1月31日前,以郵寄方式退回報名費。其他情況下,所有報名費用將不獲退回。若申請者提供錯誤資料、報名費不足或不依照正確報名程序之申請,大會保留拒絶接受之權利。
- 所有全程馬拉松及合資格的三公里輪椅賽參賽者,必須於2012年2月3日,攜帶參賽用之輪椅到達維多利亞公園,工作人員將會量度及檢查參賽者的輪椅是否合乎大會標準。大會當日將會派發選手包;各參賽者必須親身到場。
- 参賽者必須使用已被大會確認為合資格之輪椅參賽。參賽者於比賽日到達指定的集合地點後,工作人員將會再一次量度、檢查及確認各參賽者的輪椅是否合乎大會標準。參賽者若違例使用不符合資格之輪椅,或使用在確認為合資格後改裝之輪椅,大會有權禁止該輪椅參賽者進行比賽。
- 全程馬拉松輪椅賽及三公里輪椅賽,將會同時進行男女混合組賽事,並不設任何獎項。
- 任何懷孕或患有慢性疾病如心臟病及高血壓的人士,皆不應參賽。大會在得悉或懷疑的情況下,保留取消任何不適宜參賽人士之參賽資格的權利。大會同時保留權利取消任何觸犯、違反或不遵守任何國際田徑聯會或國際殘疾人奧委會守則人士的參賽成績。被取消資格人士的報名費,將不獲發還。參賽者必須確保其體格適宜參加比賽。
- 參賽者號碼布及計時晶片不能轉換他人。
- 參賽者禁止攜帶同伴或寵物參加比賽。
- 如參賽者被發現虛報個人資料、或藥檢失敗,根據國際田徑聯會或國際殘疾人奧委會規例下,大會有權取消參賽者資格及成績,報名費用將不獲發還。
- 參賽者必須按照大會指定時間開始及進行比賽。若參賽者沒有按照指定時間起跑及比賽,其參賽資格將會被取消。
- 如比賽當日被迫取消賽事,主辦機構將於2012年4 月30日前,退還百分之五十的報名費,而大會將不須負上任何責任。
- 為確保賽事在有系統及秩序下進行以及避免影響其他賽事,大會於指定地點設有時間限制。若參賽者未能於指定時間前到達下列指定地點,該參賽者必須終止比賽及乘座大會安排之車輛返回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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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馬拉松輪椅賽事
距離 |
地點 |
時限 |
指定完成時間 |
15.2公里 |
第1折返點,剛過青馬大橋 |
1小時05分 |
上午7時15分 |
20.1公里 |
第3折返點,汀九橋 |
1小時25分 |
上午7時35分 |
33.3公里 |
西九龍公路(佐敦道天橋) |
2小時10分 |
上午8時20分 |
36.9公里 |
干諾道西天橋 |
2小時25分 |
上午8時35分 |
40.7公里 |
馬師道 |
2小時30分 |
上午8時40分 |
三公里輪椅賽事
距離 |
地點 |
時限 |
指定完成時間 |
1.5 公里 |
馬師道 |
15分 |
上午6時15分 |
- 若開賽後50米內有輪椅參賽者發生碰撞,大會保留立刻取消賽事之權利。
- 若任何參賽者於比賽中故意干擾或接觸其他參賽者及其輪椅,大會將取消該名參賽者比賽資格。
- 若參賽者在比賽中相撞或跌倒,只可由大會工作人員提供協助。若參賽者利用他人協助以獲取較佳成績,該參賽者將會被取消資格。
- 任何在賽道上的工作人員、醫務人員、賽事總監、裁判或保安若要求參賽者退出比賽,參賽者必須立即停止比賽及離開賽道。
- 所有輪椅參賽者必須戴上頭盔。
- 參賽者必須顧及賽道上其他參賽者之安全。
- 號碼布必須張貼在參賽者的頭盔前方,並須於輪椅背面清楚貼上其號碼布以資識別。
- 所有輪椅參賽者必須佩帶時晶片,否則大會將不能提供比賽時間。
- 參賽者必須同意遵守及接受參賽之條款及細則。
若中、英文版的文意有任何分歧,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擁有修改及銓釋以上規則的權利。詳情可瀏覽www.hkmaratho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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